如果当初, 没有在吉他社遇见你, 现在的我,应该也不会彻夜难眠了。
还记得半年前, 为了帮好友送饭盒, 我第一次踏进了附中吉他社。 当时人并不多, 只有你和几个为了你而学吉他的狂风浪蝶。第一次看到你, 觉得你是个玩弄感情的家伙罢了。但, 四目交接的那一瞬间, 时间仿佛停止了。你那不经意的微笑,对我产生了微妙的化学作用。 我知道, 我的心被你俘虏了。
每次在走廊遇到你的时候, 总不敢正视你那张脸,只是快步和你擦肩而过, 然后又回头看着你的身影, 满满的消失在人海尽头, 才不舍的继续走。于是我决定, 我要接近你, 更希望你会对我说, 我爱你。
就这样, 音乐白痴的我, 加入了附中吉他社。可能是新手的缘故, 你对我, 要比其他人还要好一些。贴心的你, 总是细心地教我弹出每一个音符, 不厌其烦的教我弹奏《情非得已》的每一个段落。很多人在背后羡慕我, 妒忌我, 甚至咒骂我,但我都不在意。 我在乎的, 是你对我的温柔与关怀。
两个月后就是附中的新歌发表会了。知道你也谱了一首曲。 如果一对恋人能够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情歌, 那绝对是一件浪漫的事。于是, 我囔着要为你的曲填词。坳不过我的要求, 你把demo送到了我手上。
对毫无经验的我而言, 填词不是件简单的事。 我疯狂地上网找资料, 翻字典, 就是要为你完美的旋律, 寻找最配对的词。 一个星期后, 总算完成了这项任务。我约了你在吉他社见面, 准备把我爱的结晶品奉献给你。
吉他社就在眼前了。听见你为了发表会而努力, 看到你对这首歌的重视, 我感到莫名的感动。但, 就在我要推开门的时候, 我听见了。传闻中的他, 和你一起合唱你的《情歌》。
要推门的手, 收回来了, 转而掏出口袋里的手机, 传封短讯给你, 说我不来了。 捧着支离破碎的心, 我回到了宿舍, 抱着你帮我选的吉他, 默默地在掉泪。
新歌发表会当天, 我还是出席了。 坐在台下的我, 看着你和他合唱你那首《情歌》。 当大家为你们精湛的演出而鼓掌的时候, 我离开了。告别了发表会,告别了吉他, 也告别了你。
你永远也不知道, 你那首《情歌》, 还有这么一个版本:
你写给我 我的第一首歌
你和我 十指紧扣 默写前奏
可是那然后呢
还好我有 我这一首情歌
轻轻的 轻轻哼着 哭着笑着
我的 天长地久
陪我唱歌 清唱你的情歌
舍不得 短短副歌 心还热着
也该告一段落
还好我有 我下一首情歌
生命宛如 静静的 相拥的河
永远 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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