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0, 2009

情歌

如果当初, 没有在吉他社遇见你, 现在的我,应该也不会彻夜难眠了。



还记得半年前, 为了帮好友送饭盒, 我第一次踏进了附中吉他社。 当时人并不多, 只有你和几个为了你而学吉他的狂风浪蝶。第一次看到你, 觉得你是个玩弄感情的家伙罢了。但, 四目交接的那一瞬间, 时间仿佛停止了。你那不经意的微笑,对我产生了微妙的化学作用。 我知道, 我的心被你俘虏了。



每次在走廊遇到你的时候, 总不敢正视你那张脸,只是快步和你擦肩而过, 然后又回头看着你的身影, 满满的消失在人海尽头, 才不舍的继续走。于是我决定, 我要接近你, 更希望你会对我说, 我爱你。



就这样, 音乐白痴的我, 加入了附中吉他社。可能是新手的缘故, 你对我, 要比其他人还要好一些。贴心的你, 总是细心地教我弹出每一个音符, 不厌其烦的教我弹奏《情非得已》的每一个段落。很多人在背后羡慕我, 妒忌我, 甚至咒骂我,但我都不在意。 我在乎的, 是你对我的温柔与关怀。



两个月后就是附中的新歌发表会了。知道你也谱了一首曲。 如果一对恋人能够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情歌, 那绝对是一件浪漫的事。于是, 我囔着要为你的曲填词。坳不过我的要求, 你把demo送到了我手上。



对毫无经验的我而言, 填词不是件简单的事。 我疯狂地上网找资料, 翻字典, 就是要为你完美的旋律, 寻找最配对的词。 一个星期后, 总算完成了这项任务。我约了你在吉他社见面, 准备把我爱的结晶品奉献给你。



吉他社就在眼前了。听见你为了发表会而努力, 看到你对这首歌的重视, 我感到莫名的感动。但, 就在我要推开门的时候, 我听见了。传闻中的他, 和你一起合唱你的《情歌》。



要推门的手, 收回来了, 转而掏出口袋里的手机, 传封短讯给你, 说我不来了。 捧着支离破碎的心, 我回到了宿舍, 抱着你帮我选的吉他, 默默地在掉泪。



新歌发表会当天, 我还是出席了。 坐在台下的我, 看着你和他合唱你那首《情歌》。 当大家为你们精湛的演出而鼓掌的时候, 我离开了。告别了发表会,告别了吉他, 也告别了你。



你永远也不知道, 你那首《情歌》, 还有这么一个版本:




你写给我 我的第一首歌


你和我 十指紧扣 默写前奏


可是那然后呢


还好我有 我这一首情歌


轻轻的 轻轻哼着 哭着笑着


我的 天长地久





陪我唱歌 清唱你的情歌


舍不得 短短副歌 心还热着


也该告一段落


还好我有 我下一首情歌


生命宛如 静静的 相拥的河


永远 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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